为了更好的落实防汛责任制,确保防汛责任上下贯通,做到防汛备汛不留死角,针对各县及县以下的乡镇、村等防汛工作重点和防汛薄弱环节,省防指近日下发通知,就县级水利和防汛部门及各乡镇、村等防汛责任等进一步进行了明确。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级水利(务)局是县级政府防汛工作的决策参谋部,是防汛指挥部政令的落实者,是县级防汛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必须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对全县水库防汛负总责,并逐级落实水库度汛各项责任。一是落实行政责任人,水库所在乡镇的乡镇长和县级水利(务)局分管局长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落实技术责任,明确县级水利局总工为技术责任人,对防汛预案的可操作性负总责;三是落实抢险责任,由县(市)防汛总指挥组织抢险,备足防洪抢险物料,确保能及时有效控制险情;四是落实报汛责任,建立严格的水库值班、巡查和报汛制度,确保汛期、险情及早发现,及时应对。五是组织受水库、尾矿库、边山峪口等威胁的乡村建立乡村联系会议制度,由责任人召集村组负责人,逐村落实报汛员和报汛措施,落实避险场所和撤离路线,宣传到每个群众,并在主汛期前组织必要的撤离和避险演练。
二、加强值班,严肃纪律。县级防办要严格值班纪律,严格值班程序。一是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不离岗不脱岗;严格交接班签字制度。二是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本辖区的防汛基本情况,对山洪易发区、水库、重点河道险工险段等重点防洪部位的备汛情况,遇到情况能迅速处理,保证汛情上报和避险信号及时发出。因洪水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基础设施受损,必须在30分钟上报到省防办;三是加强汛情反馈工作。各市、县、乡镇对本辖区出现的重要雨情、水情、灾情要在第一时间报上一级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不得延报、误报并做好续报工作;四是严肃防汛工作纪律。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由县级政府和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加强防办自身建设。防汛值班室必须配备必要的报汛通讯设施。县级水利(务)局要为防办配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传真机等通讯设施,防指成员单位的值班电话、成员的移动电话及乡镇、水库、尾矿库的防汛值班电话号码要严格登记造表,定期不定期抽查联系,沟通情况。重点防洪县(市)防办要配备应急电源、防汛电台和卫星电话等,保证关键时期通讯畅通。
四、搞好宣教,增强意识。各级防办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面向全社会的水旱灾害预防、避险、减灾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培养公众参与防洪抗旱减灾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各级防指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大洪水,变以往“以防为主”为建立“防、抢、撤”并举的科学防洪体系,完善撤避方案,在危急时刻,让受威胁群众“知情况、听得见、撤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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