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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防办下发关于严格执行防汛调度确保水库安全的紧急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2008-05-29  

   近日,省防办向各市防办、厅直有关单位下发明传电报《关于严格执行防汛调度确保水库安全的紧急通知》。
   省防汛检查组分赴各地进行防汛检查时,发现个别小水库漫坝蓄水、个别中小水库管理不到位,水库防汛设施、通讯设备无专人管理,无汛前检查检验,水库安全度汛存在严重隐患。我省小水库多建于六、七十年代,工程经过多年运行,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安全隐患。即时是浆砌石混凝土坝,漫坝风险也极大,正常运行情况下也是绝对不允许的。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强化水库安全管理,搞好水库防洪调度工作,确保水库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水库的调度运用要以保证自身安全为前提,以经批准的调度运用方案为依据,服从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挥和监督。要严格按规定的权限实施调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水库的防洪调度运用。

   二、要加强水库日常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库防汛责任人必须全面熟悉水库工程情况、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应急预案,切实履行水库各项安全责任制。要加强对防汛指挥领导和水库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防汛抢险指挥调度水平和技术水平,为抗洪抢险提供人员素质准备。

   三、严格水库调度运用方案的执行。汛前,所有水库库水位放至汛限水位以下,病险严重的小水库要放空,以做好迎大汛,抗大洪的准备。

   四、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对水库防汛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逐库明确安全监督责任人和监督内容,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记录备案,对发现的问题向防汛责任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跟踪督办。对履行职责不力、整改不及时的防汛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政府进行责任追究。

   五、各地于6月1日以前要将所辖小型水库的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名单及电话号码(包括手机)报相应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报省防办备案。

信息来源:防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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